公路港物流、空港物流、保税物流等功能的物流园区将会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最近,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第6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暨第16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上,发布了《第二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据了解,本次调查是继两年前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次调查后又一次全国性的物流园区调查。在本次论坛上,专家和企业代表重点关注物流园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统筹规划园区
当前,我国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脱离当地经济发展和物流需求实际,规划贪大求全;受制于行政区划,经济区域内有重复建设的倾向;物流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相脱节,园区建设长期停留在“纸面”上无法“落地”;规划定位不准,给以后的招商运营带来困难等等。物流园区是带有公共性质的基础设施,是城市整体功能的组成部分,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跨行业、跨地区、多功能、多层次的属性。而且,占地规模大、辐射面积广,投资强度高、回收周期长,带动作用强、盈利能力低,一旦规划失误,将会带来很难挽回的巨大损失。
政府应该加强统筹规划。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流园区规划审批权限,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涉及经济区域或全国性大型物流枢纽的园区建设规划,应由国家发改委组织论证和审批。物流园区规划要认真做好开发环境与市场分析,明确发展战略定位;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定位,明确项目布局和建设规模;要按照城市功能建设需要,把物流园区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体系;要根据既有物流基础设施的功能布局,整合利用既有资源;要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
制定支持政策
就目前情况看,物流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瓶颈集中在土地、税收和投融资等方面。应该针对物流园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研究建立有别于工业地产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把物流园区用地纳入土地使用规划,并降低相关税费。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将符合国家要求的重点物流园区列为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央国债贴息资金项目计划,在财政税收、国债申请、银行贷款、贷款贴息、企业发债、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的发展。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及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和补助。此外,对于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要提供在城区行驶、停靠和装卸货物的便利;对入驻企业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多轴重载车辆、厢式货车、特种车辆等给予相关费用优惠政策;对物流园区和入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逐步实施“预申报、预归类、预审价、多点报关、口岸放行”的便捷通关模式;海关、检验检疫实施“门到门验放”等便利通关措施;取消向物流企业收取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努力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发展公路港物流
公路港物流依托公路交通枢纽,形成货运节点,是集管理服务、信息交易、停车、仓储、配送、零担快运、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性运营平台。公路港物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物流需求是公路建港的基本条件,不能够单纯依赖地理和空间因素;制定标准,建立准入机制,筛选合格的主体承担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任务;科学规划公路港建设,提升综合物流体系效率。立足于经济圈和交通圈两个基本条件,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应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物流园区;物流平台规划一定要与基本的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交通网络规划统筹考虑。
建设空港物流产业链
空港物流发展依托枢纽机场,按照“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五共同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建设航空货运大通关基地,实现与机场的“无缝对接”。将航空物流所涉及的航空货站、二级监管库、快件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统一规划,集中围网,实现口岸物流与保税物流的有机统一。随着海关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的不断改革,空港物流基地将逐步实现(保税)区(空)港联动,下一步将与相邻的出口加工区实现空间、政策与功能的对接和拓展,为建设政策更丰富、功能更完善、开放程度更高的综合保税区提供发展平台,打造布局更加科学、效益进一步放大的临空产业链。
发展保税物流
目前,国际航运、跨国采购、第三方物流企业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并有自由港特征的保税物流园区,以实施国际中转、国际采购、进口配送和转口贸易等四大功能。保税物流的发展方向是区域整合,通过推进保税监管区域、场所政策整合、功能叠加,推动保税物流与保税加工同步发展。“区域整合”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行政策叠加和功能整合,使其基本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施统一的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区域整合”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功能的整合;二是政策的整合;三是法规的整合;四是监管模式的整合;五是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整合。“区域整合”在步骤上拟采取“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在现有基础上,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分情况进行 “局部整合”。第二步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调查报告部份数据
《调查报告》收集到全国范围475家物流园区的资料。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物流园区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区(20.4%)、南部沿海经济区(20.2%)、北部沿海经济区(14.1%)、西南经济区(11.8%)、东北经济区(10.1%)、黄河中游经济区(9.9%)、长江中游经济区(9.1%)和西北经济区(4.4%)。东部、南部以及北部三大沿海经济区的物流园区总量为260个,占全国总量的54.7%。
物流园区建设状态:已经运营的122个,占25.7%;在建的219个,占46.1%;规划中的134个,占28.2%。
园区类型:综合服务型占75%,货运服务型占18%,生产服务型占3%,商贸服务型占2%。
开发方式:政府规划、企业主导开发的占60.8%,政府规划、工业地产商主导开发的占24.2%,企业自主开发的占15%。
物流园区的投资:1-10亿元的占53.8%,10-20亿元的占17.3 %,20-30亿元的占11.6%,30亿元以上的占10.2%,1亿元以下的占7.1%。
物流园区占地面:0.1-1平方公里的占54.3%, 1-2平方公里的占15%,5-10平方公里的占11.2%,2-3平方公里的占6.6%,3-5平方公里的占6.6%,10平方公里以上的占6.3%
